陳盈潔編號「0639」住10人新收房 首日晚餐菜單曝光

陳盈潔上囚車畫面。(陳志賢攝)

曾以〈風飛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紅的臺語歌壇「大姊大」陳盈潔,被控教唆大姊以妹妹名義簽發本票向友人借款,最高法院依教唆僞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月確定。陳昨(23日)在弟弟及製作人許常德陪同下赴地檢署報到執行,下午3時許送往桃園女子監獄服刑。桃園女監透露,陳盈潔編號爲「0639」,入住新收十人房,心情還算平靜,首頓晚餐是咖哩雞燴飯、四季豆炒肉絲與金薯排骨湯。

桃園女監指出,陳盈潔經各項健檢均符合規定,獄方依規定辦理入監,未來會持續注意其健康狀況。針對外界關心陳姓受刑人是否符合《監獄行刑法》所定之拒絕收監標準,獄方已請醫師進行檢查,基於尊重醫療專業之原則,將先予以收容,後續經相關評估完成後,本監將依法辦理。

桃園女監透露,陳盈潔入監後入住新收十人房,編號爲0639,第一天晚餐菜色是咖哩雞燴飯、四季豆炒肉絲與金薯排骨湯;明早餐則是豆漿與芋泥包子;目前陳姓受刑人心情還算平靜,也未提出保外就醫聲請。

現年69歲的陳盈潔,2011年以「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爲由向邱男商借200萬元,後來再加借280萬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陳女就和姊姊陳乃嘉討論後,以妹妹陳鬱心名義於本票上簽字,邱事後追債,發現陳盈潔教唆僞造本票,憤而提告。

陳乃嘉2015年遭法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檢方認定陳盈潔教唆陳乃嘉犯罪,2人爲共犯,依《僞造有價證券罪》起訴她,一審判處陳女徒刑3年2月,但臺灣高等法院改判無罪遭撤銷;高院更一審改判1年8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二審審理時,陳盈潔辯稱並無教唆姊姊僞造,但法官依據證人證述、相關事證,不採信陳盈潔說法,判刑3年2月,並認定陳盈潔因本案獲取110萬元犯罪所得,扣除已返還66萬9800元,餘額43萬200元應予沒收。陳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