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全區域解除限購、限售,最低首付比降至15%

新京報訊 (記者寇德娜)5月29日,“瀋陽發佈”官微公告多項優化政策。公告提出,在瀋陽市全區域解除限購、限售基礎上,不再實施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

與此同時,對於貸款購買瀋陽市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取消沈陽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

在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方面,公告稱,根據繳存人家庭在購房地擁有住房套數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確定執行首套或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及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檔次。

此外,公告明確,將住房公積金“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中商貸已償還5年(含)以上調整爲商貸已償還3年(含)以上,其他申請條件不變。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