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過關! 林奕含遭誘姦疑雲 臺南高分檢確認不起訴

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圖左)確定不起訴。(圖/翻攝自林奕含臉書、中天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作家林奕含疑遭補教名師陳星誘姦案,臺南地檢署8月22日對陳做出不起訴處分,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審議後,確認這項不起訴處分沒有不當,應予以維持。

林奕含在今年4月27日自殺身亡,雙親透過友人聲明,指女兒曾遭一名補習名師引誘性侵,多年來走不出陰影心情憂鬱,引發社會輿論。由於林奕含父母不提供林女生前遺留個人日記手札文件電腦等相關資料,也不想提告;檢方只能依職權範圍找通聯紀錄、林女就醫紀錄及電子郵件、網路等資料。

臺南地檢署經過113天偵查,上月22日召開記者會,宣佈對遭民衆舉發的補教老師陳星(本名陳國星)以「不起訴」處分。南檢以5264字聲明稿解釋不起訴的幾個關鍵原因除林奕含父母不願提告外,包括女友證明當時兩人互動如情侶,林從未說自己被性侵,且生前還有小說電子檔,似乎爲「房思琪」原始架構版本內容證明陳國星所指,二人之間並無強制性交等話,並非全然謊言

臺南高分檢查署審議後,確認查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陳星涉有強制性交等罪嫌,因此南檢的不起訴處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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