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進福爲何受傷? 謝依涵:強拉上樓留我過夜爆衝突
八里雙屍案,士林地院15日下午召開接押庭,庭訊過程中被告謝依涵一度哽咽,坦承對陳進福夫婦下藥後殺害且沒有共犯;審判長詢問謝女今年初爲何與陳進福拉扯,導致陳受傷?謝依涵驚爆陳想拉她上別墅3樓,留她過夜,她不願意才與陳發生拉扯,不小心推倒對方造成右手腕、腰部骨折。
在媽媽嘴咖啡擔任店長的謝依涵被控因需錢孔急,2月16日騙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到店裡下藥迷昏後,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淡水河紅樹林,還化老妝喬裝成張女,盜領死者夫婦的銀行存款和保管箱,行員發現她沒有張女身分證、印鑑,且簽名不符而未得逞,士林地檢署12日依強盜殺人等5罪將她起訴,建請法院量處嚴厲之刑。
檢方除認定被告謝依涵獨自犯案,也認定被告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股東歐石城及鍾典峰3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士檢今天將全案移審士林地院,士院下午召開接押庭,謝依涵頭別粉紅色髮夾,並用粉紅色髮圈綁出兩束頭髮,身穿的外套也有粉紅色圖案,步入法庭後與律師交談,開庭前就哽咽,還從口袋拿出衛生紙擦鼻水。
謝依涵向合議庭坦承有去診所拿安眠藥,但並非爲了強盜殺人,且保管箱鑰匙是陳進福給她的,她不知道鑰匙放在哪裡。審判長詢問她今年初爲何與陳進福拉扯,導致陳受傷?謝依涵抿嘴、哽咽說,因陳進福想拉她上別墅3樓,留她過夜,她不願意才與陳進福發生拉扯,不小心推倒陳進福。
原檢方偵結起訴指出,101年12月底,謝女得知張翠萍在臺北巿北投農會有開立保管箱寄放珠寶、存摺等物,她幾天後也到農會開立保管箱,瞭解保管箱鑰匙模樣,再趁張女出國不在家及陳男疏於注意時,偷張女的保管箱鑰匙及格子外套後,搭計程車並以假髮、墨鏡化老裝到農會欲開啓保管箱,僞籤「張翠萍」簽名,但行員發現她沒有張女身分證、印鑑,且簽名不符而未得逞。謝女不甘心,再度返回陳男家與陳男發生爭吵,便從3樓推倒陳男,導致因跌倒而右手腕及腰部骨折。
另外,據媒體報導,謝女3月26日翻供,指陳進福教唆她殺張翠萍,並稱兩人有「長期曖昧」關係,但檢警在她家搜出跳蛋等各種情趣用品,上頭未採到陳的DNA,懷疑她故意導向情殺以逃過死刑。
謝女後來在2月16日,以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女兒要辦滿月酒爲由,將陳男夫婦誘騙到店裡,再將安眠藥粉加入兩人的飲品,待藥效發作後,先後將張女及陳男帶到紅樹林靠外海灘處,先殺死陳進福,再刺死張翠萍。
謝依涵在法庭上坦承對陳進福夫婦下藥後殺害,且沒有共犯。她也坦承多次假冒張翠萍領錢,但強調印章、存摺均是陳進福給她的。審判長詢問謝女經濟狀況,她說,目前銀行存款有新臺幣5萬元,先前月薪是3萬2000元,獨自租屋在淡水地區,每月租金8000元。
審判長再詢問謝依涵的出境紀錄,她說,大三時因爲父親去世,有陪母親出國散心,但已是7、8年前的事。審判長詢問謝依涵對羈押或交保的意見,她哽咽低語說「有可能嗎?」隨後表示沒有意見。合議庭經評議後,當庭諭知續押謝依涵,爲期3個月,解除禁見,謝女聽到先面無神情,後來面露想哭表情,院方下午將她還押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