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託友人賣掉卻收到違規罰單 他爲省900元謊稱失竊GG了

黃男收到的罰單。(圖/記者謝侑霖翻攝)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車託友人販售後,還沒等到賣出得好消息,就先來了3張共900元的罰單,不過他一看才發現是朋友把他的車牌裝在別輛車上違規,但他卻爲了省這900元,謊稱車牌遭竊,但因爲說詞邏輯漏洞百出而被識破,因此被依誣告罪移送法辦,得不償失。

黃男於104年11月將名下自小客車託付給王姓友人販售,可是遲遲沒有訊息,沒想到將近1年後竟接到3張交通違規罰單,共計新臺幣900元,查看違規照片後就發現違規的自小客車並不是自己的,而是王姓友人持有的,但照片上的車牌卻是自己小客車的,原來是對方把他的車牌拆下後,掛在另輛自小客車上,後因爲行駛於國道時規避不繳納過路費遭罰。

黃男瞭解狀況後,卻無法王男取得聯繫,又爲了撤銷罰單,便在明知車牌在王姓友人手上情況下,到派出所謊報案車牌失竊,然而所言又不合邏輯、漏洞百出,馬上就被員警識破,後被依誣告罪嫌移送法辦,後悔莫及。

竹南分局呼籲,民衆警方報案時應說明實情,切勿謊報,否則恐將涉嫌刑法誣告罪,非但達不到目的,亦須揹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