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40公里扣牌 省道這段不到半年已65人被罰錢還扣牌

速限60公里的臺1線屏東枋山段南下455公里路段,警方有不定時移動式測速照相,統計7至10月2668件超速,其中65件超速40公里要扣照半年,提醒用路人注意速限。圖/警方提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規範超速40公里要「吊扣牌照6個月」6月30日上路,往返屏東恆春半島及臺東的駕駛人,不少人最近在速限60公里的臺1線枋山段南下455公里路段,被移動式測速照相拍下超速逾40公里,收到罰單驚見不只罰錢,扣牌半年更影響生活;警方統計7至10月2668件超速,其中65件超速40公里,提醒用路人注意速限。

不少駕駛人在該段不慎超速40公里接到罰單,因吊扣車牌半年車子無法上路,有人心急上社羣網路詢問是否有不要吊扣車牌的方法,答案都是必須忍耐半年;其他「受害人」紛紛上網分享罰錢又扣牌慘痛經驗,指醒時速100公里超速罰錢事小,超過101公里(超速41公里)扣牌6個月事大,提醒駕駛人途經臺1線枋山海豚灣南下段時,務必減速至60公里以下,測速照相點在小土地公廟前,日夜間不定時出現,一恍神超速就被拍了。

枋寮警方說,臺1線枋山鄉海豚灣以南至進入臺9線前,臺1線454至459公里路段,因周邊有大型休息站和店家,車輛進出多,不是一般的省道限速70公里,而是限速60公里,警方安排不定時、不定點的測速勤務;經統計,今年1至6月共有超速3590件,修法後7至10月2668件,其中有65件超速40公里要扣牌半年,依法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最高罰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