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惡!劣女爲討債逼她吃狗罐頭、吞檳榔汁還辱「只配當畜牲」

張姓女子爲向王女追討債務,非法剝奪她行動自由。臺中高分院依涉妨害自由罪判決。(資料照片)

張姓女子爲向王女追討債務,2019年間與1男子到中市旅店堵人,當場要求她下跪,辱罵「不配當人,只能當畜牲」,打開狗食罐頭逼她吃了好幾罐,並喝下他吐出的檳榔汁,警方到場竟發現被害人王女遭通緝中,手到擒來逮捕歸案,而張女涉妨害自由罪,二審法官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張女在2019年8月24日晚間得知王女出現在中市1家旅店,當晚23時許夥同1名男子趕到場堵人要求還債,並當場要求她下跪,男子打開狗食罐頭放在桌上,兩人逼她簽下本票,張女孩拿手機拍下過程。

男子將簽好的本票交給張女後,脅迫王女吃下桌上的狗食罐頭,王女被迫以手挖食狗罐頭,該男再逼張女籤另份本票,張女又在旁拍攝,男子拿到本票後,即對王女恫罵:「吃,你給我吃,你不配當人,只能當畜牲,你不吃,我就把你帶走」,不但逼王女吃下好幾罐狗食罐頭,還吞下他吐出來的檳榔汁。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意外發現王女另涉他案被通緝中。但張女因涉非法剝奪王女的行動自由達2小時37分,也吃上官司,一審法官以她全程在場,並收執本票而認定爲共同正犯,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張女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法官以她因急於索回借款,思慮不周,所犯情節與惡性尚非重大,且飯後坦承犯行、並與王女和解,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外,並宣告緩刑2年,接受法治教育2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