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要求設置二手房掛牌期限,撤銷超過3個月未維護的房屋交易信息

5月27日,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對已失效房源數據進行清除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房地產信息發佈平臺、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對掛牌的房屋交易信息及時更新,對多次掛牌的房源或掛牌時間過長的房源履行必要的審查義務,設置掛牌期限,及時撤銷超過3個月未維護的房屋交易信息。

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提醒,各房地產信息發佈平臺、各房地產經紀機構需在5月31日前對存在以上問題的房源進行下架處理。要加強對自身平臺巡查力度,發現失效房源應及時撤銷,並將整改情況報至房地產中介協會。

近期,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對各房地產信息發佈平臺發佈的房源信息進行了排查,發現有部分房源信息更新不及時,存在房源覈驗碼已過期卻仍在掛牌,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未及時將房屋信息從各發布渠道撤除等問題。

該中心表示,對本次抽查發現問題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提出警告,如再次發現同一機構、同一人員有房源發佈不規範行爲,將根據《長沙市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及《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不良信用信息減分標準》第四十九項進行信用扣分,並暫停該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房源覈驗、發佈的權限,直至整改完畢。

瀟湘晨報記者牛蕊 實習生樑中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