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班偷情!渣男不甩孕妻 奔小三愛窩啪啪享樂

臺中一名已婚男子不顧妻子懷孕,在外與另名女子交往併發生性行爲。(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已婚的林姓男子與呂姓女子在唱歌班認識後墜入情網,林男不顧妻子懷孕,三不五時就寫情書給呂女,兩人還多次發生性行爲,讓元配氣得請求侵害配偶權賠償。臺中地院審結,判兩人侵權屬實,應連帶賠償30萬元爲合理。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妻主張與丈夫自2018年結婚,育有2子女,但偶然發現丈夫與呂女私通訊息,經詢問後,丈夫才坦承出軌,稱自己從2020年10月起與呂女交往,會到對方租屋處發生性行爲,女方也會傳私密照給他。

林妻控訴,丈夫明知她懷孕,卻棄她於不顧,經常傳情書給呂女,還因無法與呂女見面而遷怒她與小孩,而呂女明知男方已有家室,仍選擇與對方交往,以上行爲均嚴重破壞她的家庭幸福美滿,故依法向2人請求連帶賠償60萬元。

對此,林男坦承,的確有與呂女發生性關係,而妻子稱他對子女管教不當一事,則是因爲他不堪妻子冷嘲熱諷,才做出的偶發性行爲,跟侵害配偶權無關;呂女則表示,與林男在唱歌班認識,是因男方追求才交往,得知對方已婚後便有意分手,認爲自己從未主動介入別人家庭。

臺中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認定呂女在兩人交往時就已知情男方已婚,卻仍與對方持續交往近8個月才分手,往來情形也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忍受的曖昧情愫,足以破壞他人間婚姻共同生活美滿,認爲林妻求償有據,酌情後判2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爲合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