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下死胎「裝垃圾袋」丟醫院旁 酒吧女員工遭判6月

記者孫於珊/臺北報導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醫院旁巷弄內的垃圾桶裡,竟發現一具嬰屍手腳冰冷、身驅蜷縮地被裝桃紅色新北市環保垃圾袋中,經查生母是一名酒吧余姓員工,因產下死嬰不知所措而爲。臺北地院審結,依遺棄屍體罪判餘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仁愛醫院旁巷弄內發現嬰屍!生母一審被依遺棄屍體罪判6月徒刑。(圖/記者黃彥傑攝)

2019年8月5日上午,33歲餘女在新北市住家浴室產下一名胎兒,因餘女於懷孕期間未接受必要產前檢查,且非在醫療機構內生產,生產過程缺乏必要醫療協助,致使胎兒於產程中併發症造成死產,餘女見胎兒死產,爲免他人發現,竟將死產胎兒裝進垃圾袋內,於同年月7日晚上8時許,將裝有死產胎兒的垃圾袋帶至任職的酒吧廚房大垃圾桶內丟棄,隔日上午被1名拾荒婦人於酒吧後方空地之大垃圾袋內發現嬰屍而報警處理。

餘女到案後供稱,當時不知道自己懷孕了,不料在家生下後竟是死胎,令她驚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纔會把死胎裝進垃圾袋裡丟棄。

男嬰屍被裝在桃紅色的新北市環保垃圾袋中,第一時間無法辨別性別。(圖/記者黃彥傑攝,下同)

法官指出,死產胎兒的發育程度已具人類五官肢體形態,具人的形體,即足爲宗教紀念、崇敬及安葬的對象,符合《刑法規定中所稱的「屍體」。

法官審酌,餘女對於生命延續與終結嚴重欠缺應有的尊重,但念餘女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衡酌其犯罪動機手段、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判她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得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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