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30歲!狠男縱火燒死按摩嫩妹 再判無期徒刑僅問「可以上訴嗎」
▲男子蘇新漢,縱火燒死小30歲的越南按摩女。(圖/記者吳銘峰攝)
新北市男子蘇新漢,不滿小他30歲的按摩嫩妹,隱瞞已婚身分與他交往,1年前提着汽油到嫩妹店裡縱火,活活燒死嫩妹。一審將他判處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二審仍認定他犯「殺人罪」,手段兇殘,因此維持無期徒刑的刑度。蘇男聽聞無期徒刑後,僅淡淡詢問「可以上訴嗎?」絲毫不見悔意。
本案發生於去年2月間,現年52歲的蘇男,與當時22歲的越南籍黃姓女子,因按摩關係結識。黃女與丈夫同住新北市樹林區,蘇男因經常在三峽北大特區附近的越南小吃店消費,進而認識當時在店內的黃女,蘇男驚爲天人,瘋狂追求。黃女之後轉到蘆洲區的養生館工作,黃男也經常捧場,最後在2019年間開始交往。
不過2人交往後,經常爲了金錢發生爭執,蘇男最後更發現黃女隱瞞已婚身分與他交往,2人在去年1月間分手。但分手後蘇男變成恐怖情人,除了私下找黃女談話外,更出言恐嚇「我到你店裡丟汽油彈的時候你就知道。」
案發於2月16日當天深夜,蘇男提着2桶5公升的汽油,闖進黃女任職的養生會館,要求櫃檯人員找黃女出面。櫃檯人員稍遲疑,蘇男就對他潑灑汽油,嗆聲:「不要以爲我在開玩笑。」櫃檯人員將蘇男帶到二樓,蘇男一見到黃女,隨即朝她潑灑汽油點火,黃女因全身超過80%傷燙傷,遭活活燒死。蘇男隨即逃往桃園友人處藏匿,但遭檢警逮捕。檢方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蘇男否認有致人於死的故意,辯稱只是要嚇嚇對方而已。但一審法院認定蘇男犯案手段兇殘,犯後又變裝躲藏,確實具有致死故意且飾詞狡辯,因此認定有罪,並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22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還是將他處無期徒刑。蘇男聆聽宣判時面無表情,情緒也不激動,僅淡淡地詢問「可以上訴嗎?」絲毫不見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