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打「牛奶針」害3男暴斃診所 醫師辯「有籤切結」遭判6年
▲醫師林育德治療3名男子戒斷毒癮症狀,草率幫他們施打俗稱「牛奶針」的普洛福組合針劑,造成3人陸續暴斃。(示意圖/CFP)
育德診所醫師林育德2015年至2016年治療3名男子戒斷毒癮症狀,草率幫他們施打俗稱「牛奶針」的普洛福組合針劑,卻在診所內暴斃。臺中地院審結,將他依過失致死罪判6年徒刑;檢方認定林男「販售」牛奶針給毒蟲拿回家注射,依毒品罪起訴部分則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姓、林姓、邱姓男子因爲施打海洛因成癮,戒斷時出現嚴重睡眠障礙、煩躁不安等症狀,因爲「好康道相報」,知道這邊很好取得列爲4級管制藥品的牛奶針,從2015年間陸續到大里區昱德診所求診。
醫師林育德雖有看診,但未經評估就直接同意他們施打牛奶針,每組400元「出售」給成癮者,並讓他們躺在診所的臨時病牀上,由林幫忙施打或是自行施打,甚至有的時候還帶回家自己打。結果,同年6月、9月及2016年4月,3人施打後,陸續在診所內暴斃。
林男在法庭上辯稱,3人施打的組合針劑可有效治療減輕戒斷症狀,符合醫療目的。施打前都有要求病患簽下切結書,確認病患並沒有在打針前施用毒品,而死者當時都只施用1至2組,並未過量,有可能是他們隱瞞吸毒纔會造成暴斃。
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報告指出,牛奶針組合針劑是治療處方用藥,可以使用,但必須嚴格評估,確認患者沒有偷吸毒或控制使用量。林男以切結書想卸責,甚至一次賣10組或20組,讓病患帶回家打。
法官認爲,診所內沒有監測生命徵象、保持呼吸暢通、人工換氣等復甦設備,可以隨時注意病患施打情形,等於打死就算了,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虞。林男過失明確,遭依過失致死罪判6年。另外,檢方雖認定林男賣牛奶針給戒斷者,涉犯販毒罪,但林男是合格醫師,針劑屬「醫療使用」,他僅草率出售,屬醫療行政責任,而非販毒,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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