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鏡人現形條款三讀通過 持股5%就須申報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案的通過,將使公司股權重大異動的資訊能即時且充分公開,且符合國際立法的趨勢,並能強化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的法令遵循,達到使裁罰具勸阻性的效果,對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有重大助益。

此次主要修改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78條之1及第183條條文」,有二大重點,一是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修正爲5%。

金管會指出,如此可健全大量股權取得揭露制度及提升資訊透明度,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爲利相關配套法令的訂定或修正及實務運作的調整,自總統公佈後一年施行。

二爲強化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的法令遵循,將該等機構違反規定的罰鍰下限由新臺幣24萬元提高至30萬元,罰鍰上限由480萬元提高爲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