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預算上路第10年 蔣萬安:應鼓勵增加學生提案

臺北市執行「參與式預算」制度,今年邁入第10年,臺北市長蔣萬安(圖)5日於市政會議中裁示,民政局與鄰里單位針對民衆提案要積極瞭解協商,若最後判定無法實行,也要與民衆說明清楚;另外也責成各局處,應增加學生對社區周邊區政議題發揮創意。(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自2015年起推動「參與式預算」至今邁入第10年,累計民衆提案數超過1700案,不過也有近700案未受理,即使受理也有近450案未錄案。對此臺北市長蔣萬安於5日市政會議中裁示,民政局與鄰里單位,面對基層民衆提案參與式預算時,要積極瞭解協商,若最後判定無法實行,也要與民衆說明清楚,而不是對其不聞不問;另外也責成各局處,應增加學生對社區周邊區政議題。

蔣萬安於5日市政會議指出,參與式預算推動至今邁入第10年,是全國唯一制度化且全面推動參與式預算的縣市,已有一定成果累積,主管單位民政局除了應加強宣傳轉型成果,提高民衆知曉度和認同度,並評估是否凝聚歷年執行經驗,規畫國際學術論文發表或辦理國際論壇方式,將公民參與、培力經驗和其他城市交流分享。

蔣萬安也提到,除了民政局外,研考會、各公所應持續推動並向下紮根,增加學校端公民素養,並增加學生對社區周邊區政議題發揮創意。

此外,由於日前曾發生地方里長於參與式預算中提案,經提票通過後「錄案」,但局處才發現案件無法執行,導致民衆的失落及不滿,甚而引發負面效應。蔣萬安也強調,權責機關應有完整評估,並且與提案人充分溝通;區公所落實協助居中協調溝通,共商解決方案,協力引導桌長、與會機關和參與民衆,思考將區內相近議題,整合成爲具體可行的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