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內用「出現確診者」 吳秀梅:停業3天、剩下11天僅開放外帶

餐飲防疫管理措施。(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三級警戒四度延長,但指揮中心針對部分場所微解封,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內用還是要有隔板,如果沒有隔板的話,平行座位或者背對座位,都須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如果期間有人確診,餐飲業者就需暫停營業3天清消,餘下11天只能提供外帶不能內用。

吳秀梅表示,餐飲場所是民衆日常重要飲食地點。爲確保相關場所餐飲從業人員與民衆自身與家人之健康,避免新冠肺炎羣聚感染、致疫情擴大,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提供餐飲業者參考遵循,5大防疫重點包括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行爲、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顧客用餐管理、餐飲場所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

吳秀梅提到,餐飲開放內用後,環境清消需要加強,內用服務一定要實聯制,除了用餐時間全程也要戴口罩,保持顧客用餐距離、調整供餐方式,希望有專人分菜服務,管制人流有營業分流避免人潮聚集聚會,點餐收付也要避免交叉污染

此外,有提供酒精飲料場域,也會進行營業時間管制,但一但出現確診者,就要增加環境清消一天至少2次,須加強人員健康監測,恢復營業後有11天只能提供外帶不準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