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殺無辜幼童都免死?小燈泡案兇嫌王景玉外還有這2人

燈泡案兇嫌王景玉逃死定讞。(本報系資料照)

殘忍殺害無辜女童的王景玉獲判無期徒刑定讞,確定逃死,引發熱議。回顧過往,另外2名同樣罪大惡極的割喉殺童男下場也是無期徒刑定讞,都引發社會譁然。

臺南市發生震驚社會的10歲男童小弟遭割喉命案嫌犯曾文欽落網後,一句「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刑。(中時資料照片

2016年3月28日,王景玉用買來的菜刀隨機找到不特定的小學女童小燈泡,當街用刀將她殺害、而犯下湯姆熊割喉案的曾文欽,2012年帶着刀前往臺南市湯姆熊遊藝場,他將10歲的死者誘騙入廁所再以刀割喉致死後自首、2015年5月龔重安翻越北投某國小校園後門圍牆,至4樓某班的女廁所,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落單的8歲女童的頸部割下2刀,女童當場倒地後送醫不治。龔在廁所內「確認」成果後,於16時36分使用手機打電話給110,自稱犯案。而這幾起令人痛心的隨機殺害幼童案的兇手,最終都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其中犯下湯姆熊割喉案的曾文欽被捕更表示,「在臺灣殺1、2人不會被判死刑」,爲了獲判死刑,曾行兇前更預謀要殺害2到3人,不過他殺完第一名受害者,親眼看到死者頸部鮮血噴濺,感覺噁心及殘忍、恐怖害怕,才停止繼續殺人的人念頭,在洗臉檯洗刀洗手後,騎乘機車返回租屋住,換穿拖鞋後,前往臺南市一處大樓藏匿,不久就被警方循線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