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2周」提案要求魏應交請辭:程序規定
外界質疑,財政部既然要捍衛臺北101經營權,爲何要兩週內才能召開臨時董事會提案撤換魏應交的副董事長暨總經理職務,財政部次長吳當傑表示,根據董事會議事規則規定,召開臨時會需要7天前寄發開會通知,加上需要洽其他董事商談,因此,保守將召開臨時董事會時程定在兩週內。
臺北101今(28)日召開董事會,在全民滅頂行動的壓力下,公股代表發言建議魏應交辭去副董事長與總經理職務,但魏應交沒有同意,他並表示,將擇機發表聲明。
吳當傑強調,財政部能做的、能儘早召開臺北101董事會,就會盡早來做,絕對沒有外界所說拖延一事。
目前臺北101股權中,公股持有44%,頂新持股37%,民股的國泰金以及中信金分別爲7.73%、6.12%,在13席董事中,公股佔有6席、頂新有5席、國泰金及中信金各有1席,由於撤換總經理需經過董事會普通決議即可,即董事會成員二分之一出席、二分之一通過,公股較有把握可以拿回。
至於撤換副董事長需特別決議,即董事會成員三分之二出席,二分之一通過,因此,公股若要撤換還需要民股的支持,吳當傑說,財政部與民股持續密切聯繫,民股一般來說都會支持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