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經濟實質要求 暫採彈性

BVI經濟實質要求一覽

資誠(PwC)6日指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英屬維京羣島(BVI)暫時修改非控股公司經濟實質要求,像是董事會議可改爲線上會議,不用在BVI當地開會。

而BVI經濟實質法規董事會議出席人數,因應疫情關係,也改爲法定人數即可,不用全員到齊,資誠表示,臺商在當地公司法成本短期內可降低。

根據經濟實質法規,自2019年6月30日起,臺企、臺商在BVI羣島的紙上公司必須符合經濟實質規定,像是銀行業務經銷服務業務、融資與租賃業務、基金管理業務、營運總部保險業務智慧財產權業務、航運業務以及控股公司等九大類型

採取歷年制的BVI公司,必須要在2020年12月29日前進行年度申報。在BVI若第一次違反經濟實質法規,罰鍰從5千美元起跳,最高可達2萬美元,情況嚴重者將可能被停業或撤銷營業登記。

資誠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曾博升指出,如果臺商在BVI公司爲純控股活動,可適用較低限度的實質營運要求,例如不需要於當地開立董事會,且可以外包當地專業機構提供員工辦公室的要求。

臺商在BVI公司若被認定爲其他八大類活動,例如進行貿易轉單業務、擔任集團資金中心貸與關係企業資金收取利息,或是爲其他關係企業提供管理服務收取服務費等,依照經濟實質法規,必須僱用一定的當地員工、在當地有營運處所與營運費用,並且要有一定數量的董事出席。曾博升認爲,臺商面對疫情造成的旅遊限制,可準備證明文件,並考量適用BVI新冠肺炎彈性措施

另外,如今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曾博升指出,不少國家政府機構的行政效能變得相當緩慢,如果臺商因應經濟實質法規或其他反避稅因素採取架構調整,例如申請成爲他國稅務居民、調整交易模式法律控股架構等,時程上都可能有延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