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傳菜花給我…指老公小三有性病 女教師判拘役

婚外情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高職任教陳姓女子發現丈夫外遇,並指小三公司很多婊兄弟」,怪對方透過丈夫把「菜花傳染給她,小三因此提告;法官認爲染性病私德問題,無關公共利益,依誹謗罪陳女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陳女在2012年發現丈夫與公司女同事有染,她找小三的丈夫林男商量,2人卻看對眼發生婚外情,反遭丈夫和小三捉姦;這兩對夫婦分別在2014年3月與8月離婚。

原告指控,陳女說她染有「性病」、得「菜花」、「有詐欺前科」、「公司有很多婊兄弟」,雖然陳女否認,但多位證人出庭時都表示聽過陳女這麼說。今年5月22開庭時,法官勘驗前開陳女前夫所提電話錄音內容,她在對話中確實向其中一位證人表示:「他(前夫)跟廢核料(即原告)去年幾月開始複合你知道嗎?5月」、「我是很想跟他(前夫)離婚啦,因爲我覺得眼不見爲淨,啊他要怎樣爛他家的事,不要『再傳菜花給我』就好」。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染性病、婊兄弟很多等僅涉私德,無關公共利益,參酌被告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且迄今仍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以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另斟酌告訴人名譽因此所受損害程度,以及被告在高職擔任兼任教師月薪2萬餘元,還要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因此判陳女拘役30天,民事部分判賠精神慰撫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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