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仇家嗆 摺疊刀刺胸奪命判刑13年
臺北地方法院大門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張華邦與吳姓男子有債務糾紛,今年3月15日清晨,他開車行經北市林森北路時遇見吳男,張男用摺疊刀朝吳左胸猛刺,其中2刀深及心臟致死,臺北地方法院將張華邦依殺人罪判刑13年。可上訴。
檢警查出,張華邦和吳姓死者的共同友人,在復興北路經營洗車店,張華邦3月15日得知吳男將去洗車,找友人吳宗哲(判刑10年6月)一起去討債,但張男等人到場後,吳已離開,張只好載着吳宗哲在附近繞圈找人。
張男與友人開車行經林森北路時,巧遇死者騎機車,尾隨死者在路邊停機車後,張男和吳宗哲下車找死者理論,雙方一言不合,張男亮刀猛刺,吳宗哲則是向對方拳打腳踢。
張男2人見死者胸口涌出大量鮮血,嚇得駕車逃離,死者掙扎走到對街檳榔店請店家幫忙報案,但警消到場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2小時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