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友人有所抱怨將其毆打致死 判決結果出爐

仁愛鄉劉姓男子毆打林姓友人致死,檢方偵結起訴。(廖志晃攝)

南投縣仁愛鄉林姓民衆,遭劉姓友人傷害致死,檢察官偵查終結,依傷害致死罪嫌,將在押的劉姓男子起訴;被告田姓男子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劉姓男子與林姓被害人是朋友,被害人並借宿在被告劉男位於仁愛鄉住處,劉男自認對被害人照顧有加,但因聽說林男私下對他有所抱怨,加上他建議林男將向田姓男子借用機車損壞部分修復,林男並未聽從,因而心生芥蒂。

今年9月12日下午1點,劉男在住處走廊、後方,徒手毆打林男的頭、臉部,並以竹棍揮打左耳1下,再於林男坐上田姓男子駕駛的自用小貨車副駕駛座後,毆打林男左臉約10下,造成林男嘔吐、嘴角流血。

田姓男子駕車將林男載往仁愛鄉廬山某工寮,同日下午3點,林男因上廁所走出工寮,卻倒臥在工寮下方產業道路,經送醫救治,於翌日晚間8點,因腦損傷及腦幹出血、頭部外傷並硬腦膜下腔出血不治死亡。

經法醫師解剖鑑定,發現林男左側顴骨瘀傷、左耳部擦瘀傷、上下嘴脣瘀傷及裂傷、枕部頭皮皮下組織出血、左側硬腦膜下腔出血、左側少量蜘蛛網膜下腔出血、腦部水腫、腦幹出血等多處傷害。

檢方指出,國內常見朋友因細故引發口角,進而暴力相向,終致發生憾事,造成天人永隔,遺屬悲痛,因此呼籲國人勿以暴力手段發泄情緒,對於重大暴力不法行爲,一定從速、從嚴,訴追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