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說好包養卻爽約 男22次恐嚇「我那天有錄」遭起訴

男求包養不成,傳訊恐嚇女子遭起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39歲徐姓男子2022年5月透過援交網站,結識1名女子,雙方後來在北市某旅館進行性交易,徐對女方十分滿意,要求和對方建立長期「包養」關係,但女方事後卻不再見面,徐爲此十分不滿,聲稱當天有拍下影片,此後陸續發送「我那天有錄哦!」、「讓大家知道你在做S」等簡訊,22次恐嚇騷擾女方,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違反跟騷法、恐嚇等罪起訴徐。

起訴指出,徐男與被害人透過網站結識,並於去年5月在北市某旅館發生關係,徐因滿意對方,表示希望改用包養方式,建立長期關係。

徐事後再約女方碰面,不料對方卻避不見面,徐認爲女方爽約、說話不算話,6月起陸續傳訊恐嚇,內容包括:「我會把我們的片子傳上網」、「讓大家知道你在做S」、「你不守信用我要傳上網」、「上次吃了藥沒做你欠我」、「你要紅我就讓你更紅」等等,讓女方不堪其擾。

女方最後選擇報警,徐男也被逮捕,但警方未在徐的住處發現任何私密影片,徐開庭應訊時,表示當時明明說好包養,但女方卻爽約不再見面,他心生不滿,纔會傳訊給她,目的是希望她出面,但也強調並沒有偷拍,只是想嚇嚇她。

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爲徐爲一己之私,反覆、持續性騷擾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身心痛苦,前後多達22次,依違反跟騷法嚇危害安全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