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以市值開帳折現 壽險:價值恐減損

不動產增值利益用來充實股東權益,對壽險業來說如「美夢一場」。金管會同意2012年元旦開帳,投資用不動產可用公允價值,即現金流量折現,但規定折現率用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壽險業平均在4~5%,近期試算後,僅臺北市信義計劃區有部分大樓增值,其餘不動產增值金額並無太大。

公開發行公司財報編制準則已經金管會委員會通過,預計今(7)日公告生效保險業銀行業的財報編制準則預計7月底前預告,銀行局已暫訂下週舉行公聽會確定法規方向

保險業部分,據金管會初步瞭解,金融資產分類部分,大部分公司應該都會造成淨值減損,所以希望用不動產開帳日的增值利益來彌補,目前確定開帳日可用租金的現金流量折現估算不動產增值利益,但折現率要用平均加權資金成本計算

如此一來,壽險公司早年發行5~6%的利率保單即會反映在資金成本,平均資金成本約4~5%,若現在租金以此利率折現,則不動產增值金額從原先的2,000億元降到極低的數字,有些地方甚至可能出現價值減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