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腳經營權! 彰銀改選後首次董事會就遭臺新金杯葛

▲彰銀股東會今天選出新任董事。(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彰銀於今(19)日完成選舉第26屆董事,隨即召開第一次董事會選任常務董事,九名董事互選出三席常務董事,分別爲凌忠嫄、黃瑞沐獨董潘榮春,並由三名常務董事互選凌忠嫄爲彰銀董事長

但是,臺新金下午召開記者會臺新總經理林維俊表示,依照法令規定,設有常務董事者,應有三人具備自然人專業董事的資格條件,但非常遺憾彰銀剛選出這屆董事會,在公股董事堅持、表決下,違法選出法人代表擔任常務董事;而臺新金的反對原因,在彰銀就由「臺新推薦」獨立董事林重宏提出。

這也顯示,彰銀選後的第一次董事會就遭到臺新金杯葛,顯示公股銀經營權真正的「跛腳」,往後三年恐怕會有更多的爭議

彰銀強調,第26屆第1次董事會選任常務董事的程序結果,完全符合公司法銀行負責人準則規定。根據彰銀的歷史資料,臺新金的法人代表業有擔任過常務董事。至於,彰銀3月23日公告僅是向股東申明銀行負責人準則規定,公告意旨與銀行負責人準則規定尚無二致,並非要求常務董事應有三名以上自然人專業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