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光母女洗劫色問「可以打一砲嗎?」工廠老闆重判10年半定讞
▲丁連一強盜好友,還色問「可以打一砲嗎?」。(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新北市樹林區某塑膠工廠老闆丁連一,因工廠經營不善、積欠債務,竟合夥越南籍範姓移工,闖入友人住處綁架黃姓母女,搜刮屋內6500元、提款卡等財物,還強拍裸照恫嚇禁止報警,丁男還色問黃婦「可以打一砲嗎?」最高法院審理後,將丁男判刑10年半定讞。另外丁男、範男先前被依妨害自由罪分別判刑3月、5月,均得易科罰金,已先行定讞。
判決指出,53歲的丁男與黃婦夫妻在自行車隊上認識,熟識許久,但丁男去年11月起週轉不靈,竟開始謀畫這起強盜案。他以借用機車爲名義,複製對方住處鑰匙,而後找來35歲越籍移工範俊泰,向他謊稱黃婦是他的外遇對象,要範男幫忙捆綁讓她害怕而回南部,事成即可獲得1萬元酬勞。
今年1月2日下午4時許,丁男與範男以鑰匙打開黃婦家門,埋伏在屋內角落,待黃婦進屋時,從背後將她壓制在地,以繩索捆綁手腳、拖至房間,開始搜刮屋內財物,並搶走黃婦手機。而後再將之後進門的黃婦女兒捆綁,以毛巾蓋着眼睛、嘴巴,將2人控制在廁所內。
2人在屋內搜刮出現金6500元、手機、提款卡等財物,晚間近8時丁男叫範男先行離開。丁男之後持向範男借來的手機,打字傳訊要黃婦供出提款卡密碼,晚間11時許丁男離去前,拉下黃婦衣褲拍攝裸照,恫嚇不準報警。丁男最後傳訊問黃婦「可以打一砲嗎?很快的」,黃婦拒絕,丁男改伸手摸黃婦胸部、下體藉以滿足,事後警方循線將兩人逮捕。
丁男被捕後否認犯罪,但範男則隨即認罪,檢方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丁男仍否認犯罪,辯稱目標是提款卡內的金錢,當時會問黃婦打一砲,是因爲不想被她發現是熟人所爲,沒有性侵、猥褻之意圖。法院不採信,一二審均認定2人有罪,將丁男依照加重強盜罪判刑8年、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2月,應執行徒刑10年6月,另依強制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範男則一二審均被依強制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全案在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