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修法改稱「優先席」 交通部:子法配合文字修正

衛福部今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除將博愛座更名爲「優先席」,也將優先乘坐博愛座之「老弱婦孺」,修正爲其他實際需要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期博愛座爭議頻傳,衛福部今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除將博愛座更名爲「優先席」,也將優先乘坐博愛座之「老弱婦孺」,修正爲其他實際需要者。交通部表示,「大衆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中的文字也將配合修正,將配合母法修正時程一併上路。

衛福部今指出,爲落實博愛座設置原意爲優先禮讓給有需要者乘坐,修正身障權法第53條,將「博愛座」修正爲「優先席」,並將優先乘坐博愛座對象的老弱婦孺,修正爲其他實際需要者。

現行「大衆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規範,公路及汽車客運、鐵路未提供對號入座客車應設置供行動不便者優先乘坐的博愛座,且座位至車門或出入口之地板應平坦無障礙;在捷運部分,客車廂應設置供行動不便者優先乘坐的博愛座。

交通部指出,若身障權法修正通過,「大衆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中的「博愛座」文字也將配合修正,由於相關使用對象都在母法「身障權法」已有規定,因此子法不會另行規範。

交通部表示,身障權法預告後,還要送行政院通過,並至立法院審議,待修正完成,大衆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就會配合其生效時間一併修正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