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牀不足涉違約!小港醫院遭罰5萬 急發聲明:與事實有落差

▲小港醫院急重症醫療大樓因病牀數涉違約,遭衛生局開罰5萬元。(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去年9月新落成的急重症醫療大樓,因未在期限內履約設置應有的病牀數,遭衛生局開罰5萬元。院方表示,與市府公開事實有落差,關於加護病房應新增10牀已積極趕工;燒燙傷病牀則與衛生局要求規範有落差,還須請專家勘查釐清;產臺部分也與衛生局質疑不符,還要與衛福部釐清。另,遭衛生局批評「醫美優先急重症」,院方也強調,美容醫學中心是既有醫療服務,並非積極推廣。

高雄市衛生局今日表示,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去年9月新落成的急重症醫療大樓,應於一年內設置計劃書所載的病牀數,但衛生局函文提醒並實際稽查後,發現加護病房、燒傷病牀及產臺仍未符合契約要求,因此開罰小港醫院5萬元,並要求院方於12月8日前改善完成。

對此,院方發出聲明表示,市立小港醫院委託高醫大經營26來,始終以卓越的醫療品質深獲市府與市民的信任與肯定。歷年來,本院於各項醫療機構考覈中,屢獲優等或最高評級,門急診人次逐年攀升,病牀數也不敷使用,因此高雄市政府2018年再次交付委託經營爲期35年的興建營運移轉案投資契約,高醫董事會全力支持,投資小港醫院將近 36 億元於2023年完成新建急重症醫療大樓並增設許多急重症裝備,包括正子造影(PET)、放射腫瘤治療、複合式手術室(Hybrid OR)、高壓氧治療機等,期能滿足在地急重症醫療需求。

▲院方認爲事實與衛生局說法不符。(圖/記者許宥孺攝)

院方表示,本院戰戰兢兢提供優質醫療服務守護民衆健康,對於衛生局今日新聞稿內容與完整事實有落差。在加護病房設置部分,市府指「加護病房工程進度延遲」,事實上,在急重症大樓興建完成後,隨即進行加護病房工程發包,因新增加護病牀位置爲原開刀房,相關工程爲顧及病患權益及考量醫療不中斷的雙重條件下,工程雖時程緊迫,本院仍希望以不影響病患就醫爲最高指導原則,應新增10牀加護病牀已積極趕工中。工程期間,即有 20 牀加護病牀持續運作中。

燒燙傷病牀設置部分,小港醫院已依約於急重症醫療大樓5樓設置4牀燒傷病牀,且符合衛福部「醫院設置基準表」規定。衛生局對於「護理站獨立設置」的要求與現行規範有落差,因此仍須請外部專家現場勘查釐清。

產臺設置部分,小港醫院依約新增1臺產臺,並結合現有的2臺產臺,共計3臺,並採用了LDR(樂得兒產房)系統,提供產婦連續的生產照護服務,此係統已在多家醫學中心及部立醫院採用,並有衛福部分娩臺許可證字號。院方強調,這是響應賴清德總統「健康臺灣」政策的具體行動,與衛生局所謂「有別於傳統分娩室」質疑不符,因此本院需再與衛福部進一步釐清。

至於衛生局質疑小港醫院正積極推廣「美容醫學中心」部分,院方表示,美容醫學中心爲小港醫院既有的醫療服務項目之一,並非如衛生局所稱「積極推廣」。

院方表示,美容醫學中心搬遷至急重症醫療大樓是爲了整合燒燙傷病患的治療流程,提供從顯微重建、臉部創傷手術、骨折、畸形手術、困難傷口到疤痕治療的全方位醫療服務,期望全面照顧民衆身心靈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