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叔叔竟對姪女下手 從幼稚園猥褻到國中遭判6年

法官審酌,認爲少女叔叔竟爲滿足個人性欲,違反倫常,從少女幼兒園起就對其猥褻犯行長達數年,顯然並未考量少女身體、心理的負面影響,惡性非微,考量與家屬達成和解、獲被害人及家屬原諒,依強制猥褻罪共11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不得緩刑。(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1名14歲少女被自己的叔叔猥褻,叔叔利用長期照顧少女的機會,在少女的房間內摸少女大腿、陰部及胸部等長達6年,直到某次少女又遭侵犯時伺機逃跑,才讓事情曝光,彰化地院審酌,認少女叔叔爲滿足個人性欲,違反倫常,從少女幼兒園起就對其猥褻犯行長達數年,依強制猥褻罪共11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應執行刑6年。

這名變態的叔叔是少女的堂叔,平時協助照顧少女,從2017年開始侵犯少女,直到去年7月因爲再也受不了,才向外界求救,從撫摸少女的大腿、陰部、胸部到背部,前後共強制猥褻得逞11次。

判決書指出,少女叔叔甲男明知少女害怕、表示拒絕,從2017年9月1日誌2022年7月14日間,均仍違反甲女意願以手撫摸甲女大腿、陰部、胸部,而強制猥褻得逞共10次。

直到去年7月15日中午時間,少女叔叔再度違反少女意願,以手撫摸少女背部、大腿,強制猥褻得逞1次,期間少女不斷拒絕閃避,並伺機逃離現場,纔有機會向社區內的老師求救,並報警循線查獲。

法官審酌,認爲少女叔叔竟爲滿足個人性欲,違反倫常,從少女幼兒園起就對其猥褻犯行長達數年,顯然並未考量少女身體、心理的負面影響,惡性非微,考量與家屬達成和解、獲被害人及家屬原諒,依強制猥褻罪共11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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