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男闖國中少女房間 強行指侵得逞!判3年6月再賠100萬

變態男闖國中少女房間,強行指侵得逞,遭到判3年6月,再賠100萬元撫慰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越南籍男子阿國被國中少女小萱(均化名)指控,在2023年中午闖進她的房間,強行親吻並撫摸她的胸部,還用手指插入她的生殖器內,予以強制性交得逞1次,阿國所爲已侵害她的性自主決定權,同時亦也侵害她的母親基於親子關係的身分法益,並且情節重大,導致她們精神痛苦不堪,因而請求賠償共15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所爲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21條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經法院刑事庭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阿國辯稱,對於刑案所認定犯罪事實,他的行爲已對小萱的性自主決定權,小萱母親基於親子關係的身分法益有所侵害,他對於這些均不爭執,但小萱與其母親請求的金額過高,他並無能力賠償。

法官考量,阿國未經小萱同意於以強制性交,自屬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不法侵害性自主決定權,小萱精神感受到痛苦,且與阿國行爲具有因果關係。而小萱的母親,見到小萱遭受阿國性侵害,感覺痛苦且情節重大,依據法律規定,阿國自應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雙方的社會經濟地位、阿國加害之經過、小萱及其母親所受損害等,日前依法宣判,認小萱及其母親得請求慰撫金,各以80萬元、2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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