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未按時公佈年報 上交所祭自律監管措施處分
▲碧桂園。(圖/路透社)
文/中央社臺北10日電
深陷債務危機的中國大型房企碧桂園由於未按規定按時公佈2023年年報,上海證券交易所分別對碧桂園及多名高階主管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並予以通報批評,計入誠信檔案。
據新京報報導,碧桂園6日發佈公告稱,公司執行董事及主席楊惠妍、執行董事及總裁莫斌、執行董事及財務負責人伍碧君,近期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通知。
通知表示,因爲碧桂園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關債券上市規則等規定按時披露2023年報,上交所分別對碧桂園、上述3名高階主管,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
此外,上交所對碧桂園、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予以通報批評,記入誠信檔案。
對此,碧桂園表示,公司仍全力推進2023年年報的編制工作。鑑於相關違規是集團未能及時完成年度業績審計等客觀原因所致,並非因相關人士怠職,因此董事會認爲無理由對楊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的誠信及能力存疑,並認爲3人繼續擔任執行董事是合適的。
不過,匯生國際融資總裁黃立衝表示,碧桂園正面臨包括債務重組和流動性緊張的財務壓力,此次上交所對碧桂園的通報批評將影響公司在市場的聲譽和信用評級,誠信檔案紀錄也可能削弱投資者和債權人對公司的信任。
碧桂園因未能於3月底前公佈2023年年報,4月2日遭香港聯交所暫停交易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