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騰思潮》侯友宜畢竟不是謝長廷(練鴻慶)

新北市府拒絕提供錄音檔,表示侯友宜選擇保護基層公務員,自己來扛起恩恩案的政治責任。而恩恩爸還是有「提起訴訟」的選項,由第三方的法院或者檢察官來主導程序,這或許是個比較完整的方式。(蔡雯如攝)

中和2歲童「恩恩」染疫重症,緊急通報119卻苦等81分鐘纔等來救護車,不幸身亡。昨(6)日到新北市消防局聽取報案錄音檔,但目前並未攜出;而相關局處橫向聯繫的錄音檔,新北市府仍以「涉隱私和個資」爲由,不予提供。

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內部橫向錄音檔應視同「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

換句話說,政府機關橫向聯繫的錄音,是以不提供爲原則,提供爲例外,用「公益」作爲判斷標準。目前新北市府已提供119與恩恩爸媽的通話譯文,雖只接受讓恩恩爸現場聆聽錄音檔,不能攜帶外出,但已足以驗證譯文的真實性,筆者認爲符合「公益」標準。

真正值得探究的是新北市府拒絕提供消防局與衛生局,以及消防局與雙和醫院的通話錄音檔/譯文,只有簡易紀錄表,是否適當?公務員的隱私權受到限制,例如警察在街頭執勤,並沒有不被攝影的權利;但是公務員「內部」對外不生效力的意思協調,至少受「個案衡量」的隱私保障。

恩恩爸想知道爲什麼救護車會在通報119後的81分鐘纔到達,其中是否有所疏失,所有人都會支持。但若要了解爲什麼「救護車延宕」,重點並不在「打通的電話」說了什麼,而是「電話與電話之間,發生什麼事」。

4月14日當天,消防局晚上6點21分詢問雙和醫院是否收治(通話A),而雙和醫院直到晚上6點50分纔回復可以收治(通話B),這半個小時中間有沒有疏失,是通話A與通話B的錄音檔顯示不出來的,而必須實際去探究雙和醫院當時的病牀數量、醫護人力等種種情況。

因此,即便新北市府把橫向聯繫的錄音檔公開,也只是讓聲紋可被辨識出來的公務員,接受外界去脈絡化的指責與公審,並非公平。事務官對內部負責,政務官對外負政治責任,恩恩爸真正想知道的,應該也不是那個公務員,而是制度、政府有沒有疏失,那麼獲得這些錄音檔,真的能夠達到這個目的嗎?

如果是謝長廷當市長出現這樣的事,他可能會說「消防局如果有錯,那消防局要道歉」,把責任推給下屬去扛,就像他對大阪處長蘇啓誠所做的一樣。但侯友宜畢竟不是謝長廷,不會把基層推到第一線;侯友宜自己從基層警察做起,知道長官肩膀不夠硬,是得不到部屬的信任與尊重,也就沒有團隊可言。

新北市府拒絕提供錄音檔,表示侯友宜選擇保護基層公務員,自己來扛起恩恩案的政治責任,這個選擇並不容易。而恩恩爸還是有「提起訴訟」的選項,藉由司法手段正式調閱相關資料,由第三方的法院或者檢察官來主導程序,這或許是個比較完整的方式。

一個孩子的離去,已經太多,支持恩恩父母找出真相的努力,改善可能存在的疏失。

(作者爲政治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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