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桌遊店即起恢復營業「限買賣、不能玩」 違反最重罰1.5萬

北市府宣佈北市桌遊店即日起恢復營業,但卻「限一般零售交易,不開放入場遊戲」。(示意圖宮月城提供)

疫情趨緩,各大場所陸續解封,北市府19日宣佈北市桌遊店即日起恢復營業,但卻「限一般零售交易,不開放入場遊戲」,並要求落實防疫營運指引,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人流管制,每2.25平方公尺1人等,若開放入場遊戲恐挨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北市商業處表示,北市5月17日下此4時許,公告桌遊店暫停營業,而指揮中心於8月9日則在防疫記者會指出,自10至23日維持二級警戒,併發布應遵守的通案性原則,一、除飲食外,外出全程配戴口罩,二、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三、室內空間至少每2.25平方公尺1人,四、餐飲內用原則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另得開放桌遊場所一般零售的商業行爲。

商業處指出,北市府 18日公告北市桌遊店恢復營業,但限一般零售交易,不開放入場遊戲,並溯及10日起生效,但爲保障全體市民健康,避免營業場所成爲防疫破口,北市桌遊店業者營運期間須依市府訂定的「北市桌遊店防疫營運指引」落實防疫規範。

商業處說,後續經發現違反指揮中心9日發佈的通案性原則,未落實人流控管、總量管制等,市府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開放入場遊戲、未執行實聯制、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清消等,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附設餐飲違反「北市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