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刑大偵查佐涉「騙票」 桃園地院羈押禁見理由曝光

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王姓偵查佐偵辦槍械及毒品案件,涉嫌便宜行事、捏造不實檢舉筆錄,多次分別向地檢署檢察官、地院法官申請拘票或搜索票,經桃園地檢署復訊時,發現檢舉內容出現矛盾,發現王員似「騙票」,昨指揮廉政署發動搜索,復訊後連夜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法官中午訊問後,認爲有在逃共犯尚未到案,應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地院說明王姓被告應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理由,表示王姓被告經訊問後,坦承大部分犯罪事實,核與卷內資料相符,犯罪嫌疑重大,由於此案尚有共犯尚未到案,且案件尚在偵查階段,需要時間釐清王姓被告所經手的相關案件,有串供、滅證之虞,認爲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北市刑大也說明,有關王姓偵查佐疑涉僞造文書部分,刑大事前已發動調查,並於今年9月份以預防性調整職務及提報爲「非列管風紀狀況評估對象」,後續將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依桃園地檢署指揮全力配合偵辦,王員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先予停職,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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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刑警大隊王姓偵查佐涉嫌向檢察官及法官「騙票」,昨遭桃園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搜索後,連夜向法院聲請羈押,今天中午桃園地院法官訊問後,將王員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