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亂丟口罩」重罰3600元、再犯6000元 檢舉可領獎金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全球,爲避免亂丟口罩造成防疫缺口,臺北市環保局2日表示,即日起凡違規亂丟口罩者,第一次查獲之罰鍰將由原本1200元提高至3600元,再犯者最重可處罰6000元及環境講習。
▲疫情延燒,不少民衆戴口罩出入公共場所。(資料照/記者陳豐德攝)
環保局呼籲市民配合防疫,口罩不用後應丟入公共場所之垃圾桶,或是帶回家處理,切勿心存僥倖任意亂丟,以免荷包失血又變成防疫公敵。 環保局說明,即日起已指派稽查員加強巡檢易遭亂丟口罩場所,包括醫院、捷運站、火車站、高鐵站,以及客運站出口等場所,一旦查獲亂丟口罩行爲,將不經勸導直接開單告發取締並予重罰。爲鼓勵市民朋友協助檢舉亂丟口罩行爲,環保局表示,市民可將違規亂丟口罩行爲照片、影片等證據資料提供給環保局(詳情請瀏覽檢舉獎勵專區網站,網址請掃瞄下方QR CODE),經查證屬實者,除將依法告發處分違規行爲人外,並將發放實收罰鍰30%之檢舉獎金予檢舉人,期共同遏阻防疫破口之亂丟口罩行爲。環保局指出,佩戴口罩可有效防止肺炎病毒藉由飛沫進入呼吸道,病人佩戴口罩也可防止其飛沫病毒向外傳播,但相對口罩內外表面也會吸附飛沫等污染物,因此必須減少廢棄口罩後續處理過程中接觸人體機會,在街道、公園或廣場等處所任意丟棄口罩,隨風四處飛散勢必增加廢棄口罩傳染他人風險。
環保局強調,民衆更應發揮公德心,將不要的口罩就近丟入垃圾桶中,如隨身攜有酒精或消毒劑噴罐者,可先噴灑廢口罩後再丟入垃圾桶,最好是帶回家裝入專用垃圾袋後再交給垃圾車收運處理,千萬不要貪圖一時之便隨意棄置,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