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裡鄰經費少於新北 民政局擬提2方案

臺北市裡鄰建設經費不管大里、小裡,建設經費都是齊頭式發放,民政局考量裡內建設經費已多年未調,目前規畫2方案,預計會在下會期擬定方案,編列預算送議會。(丁上程攝)

臺北市裡鄰建設經費不管大里、小裡,建設經費都是齊頭式發放,臺北市議員表示,預算多寡取決於里長能夠服務的範圍,建議民政局提高人數多幅員大的裡補助經費,用年度預算編列方式讓議會監督,纔是最合適的方案。民政局迴應,考量裡內建設經費已多年未調,目前規畫2方案,預計會在下會期擬定方案,編列預算送議會。

臺北市2009年起針對轄內436個裡,每年補助30萬元的裡鄰建設經費,由里長依裡內需要自行運用,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鍾佩玲表示,大里經費不該跟小裡經費齊頭式發放,平均分攤下來少得可憐,建議民政局先調整人口數1萬人以上的大里,不要讓里長成爲次等公民。

鍾佩玲表示,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曾用二備金處理,顯然前朝也意識到裡鄰建設經費不夠,但他們是用大撒幣的方式,與她所謂的公平式方法有所差異,若民政局礙於經費上限,天花板要調整將增加1億多恐怕窒礙難行,可用年度預算編列方式循序漸進,由議會監督纔是最合適的方案。

民政局自治行政科長方英祖表示,各里基準爲30萬元,並依照人口數、面積及固定里民活動場所公告土地現值爲基準增加經費,另北市額外針對沒有活動空間的裡,每年補助36萬,讓其找點承租,大約有200多個裡有領該補助,目前北市有8個里人口數超過1萬人,共有5個裡拿40萬元以上。

方英組說明,雖建設經費比桃園、新北少,但考量裡內建設經費已多年未調,民政局目前朝2方向研擬,一是將現有基準經費統一調高到40萬元級距不做調整;另一種則是維持現有基準30萬,但將級距計算公式調整,讓大小裡每年建設經費有所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