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劃都更新訂容獎標準 今年年底上路
▲爲了加速都市更新再轉型,臺北市都市更新處27日舉辦「都市更新論壇Ⅱ-107年度臺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暨更新計劃」,圖爲臺北市長柯文哲。(圖/記者葉佳華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爲了加速都市更新再轉型,以更新計劃活絡地區發展,臺北市都市更新處27日舉辦「都市更新論壇Ⅱ-107年度臺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暨更新計劃」,針對公劃更新地區新訂「臺北市更新地區內更新單元獎勵容積評定標準」,不僅恢復時程獎勵10%之外,也新增ΔB7提供都市機能獎勵10%。
全案預計在8月上旬陸續辦理公展及說明會、9~10月提送臺北市都委會審議,今(2018)年底可望正式實施公告。
臺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臺北市自2000年起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已近20年,但只有部分單元完成更新改建,且時程獎勵早已失效,缺乏都更誘因,使都更進度緩慢。
林欽榮指出,臺北市歷經3年多的準備與整理,將針對公劃更新地區全面檢討,劃定86處,合計約740公頃,且12個行政區「全面覆蓋」,同時廢止原本劃定更新地區。
林欽榮說,此次重新檢討公劃更新範圍有5大配套措施,包含新訂「臺北市更新地區內更新單元獎勵容積評定標準」;重新賦予10%容積獎勵、新增ΔB7提供都市機能獎勵10%;容積獎勵覈算予以行政審查化;每年度公告各更新區所需公益需求,以供實施者申請公益設施獎勵參考依據;鼓勵更新地區申請以都更所在行政區爲優先。
大陸建設董事長、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常務理事張良吉則給予北市府高度肯定,他表示,都更條例在民國87年11月公佈以來,到現在20年,過去市府大多是怕被告、怕圖利建商,直到柯市府這一任才慢慢動起來,等於都更在20年期間幾乎是空轉,「現在不動產雖不景氣,卻是我在業界30、40年來,首次感覺市府把不動產開發商當作工作夥伴,而不是奸商或唯利是圖的生意人,因此我們共同努力,採納雙方專業意見。」▼臺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圖/記者葉佳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