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車專用道開放私人交通車行駛 即日起受理申請

臺北市政府開放公司行號、學校等20人座以上的交通車或營業大客車,可透過申請行駛於公車專用道,於20日起開放申請。圖爲公車專用道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爲了降低大型交通車對臺北市交通影響,臺北市政府訂定「公車專用道開放供交通客車通行管理作業規定」,讓公司行號、學校等20人座以上的交通車或營業大客車,可透過申請行駛於公車專用道。而今年度臺北市交通局公運處也開放2025年的申請,路段與數量分別爲羅斯福路(寧波至和平段)、新光路均各開放20輛、新生南路開放14輛、仁愛路開放12輛、松江路開放1輛、信義路開放3輛。

公運處指出,爲有效減少大型交通車對臺北市區交通的影響,因此開放民間20人座以上之自用交通客車或租用之營業大客車申請,可行駛於臺北市的公車專用道。申請之車輛需符合車齡至2025年12月底止不超過10年,並應備妥申請書、公司行號之執(證)照影本、車輛行照影本、行徑路線及行車動線簡圖等。

公運處說,2025年開放的路段與通行車輛數爲羅斯福路(寧波至和平段)及新光路均各開放20輛、新生南路開放14輛、仁愛路開放12輛、松江路開放1輛、信義路開放3輛。即日起開放受理至2025年7月31日止。

有申請意願者,可於申請期限內將完整申請文件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進行網路線上申請,或以郵寄、專人送達至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該處將依申請文件送達之先後順序,經審覈通過後再核發通行證至額滿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