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高中職以下社團外聘教師近6000人 議員要求檢核良民證
校園狼師問題頻傳,臺北市議員王欣儀揭露,北市高中職以下學校社團約有2000個,其中外聘老師到校教學的人數高達近6000人,未確保校安,臺北市議員王欣儀建議,比照補習班於聘任前須檢核良民證。臺北市教育局表示,將比照補習班辦理。(臺北市教育局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校園狼師問題頻傳,臺北市議員王欣儀揭露,北市高中職以下學校社團約有2000個,其中外聘老師到校教學的人數高達近6000人,但無法確認校方聘任前有無查詢「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未檢核良民證也未全數都有籤合約,難以保障校安。教育局迴應,會行文請校方備查,確認學校確實上系統查詢,並需檢核良民證。
王欣儀質疑,現今學校社團外聘老師到校教學,教育局雖有要求學校在聘任前查詢「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確認外聘教師有無被登錄曾有體罰、霸凌、性侵等,但因教育局沒有要求校方行文備查,導致無法確定校方到底有無實際執行。
王欣儀指出,目前教育局僅要求學校社團在聘用外聘老師前籤「切結書」,承諾過去未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若有隱匿等予以解約。她批評,切決書淪於形式,不僅未確認真實性,也未將不當管教、體罰、言語霸凌等行爲納入規範,難以達到防範未然的效果。
她建議,補習班在聘僱教職員工前,必須檢核近3個月內良民證陳報教育局覈准,國防醫學院聘救生員更是要求每年定期提供良民證,以證明沒有犯罪前科,社團外聘老師應比照提供良民證,學校在聘任前查詢「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也要行文備查。
王欣儀也說,目前教育局沒有強制要求各校外聘社團老師需籤合約,造成各校各行其事或便宜行事,教育局應研擬「制式合約」,明確規範外聘社團老師的行爲準則及聘用條件,讓各校有統一標準可依循,也可取代切結書,將相關內容直接納入合約條款,確保約束力,並比照補習班及社區大學在網站公開揭露外聘社團老師的姓名、學經歷等。
教育局長湯志民回覆,會行文請校方備查,確認學校任用外聘教師前使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也會比照補習班辦理,要求檢核良民證,並參照研議制式合約,且即刻進行資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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