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妻子復仇案:丈夫殺妻未遂,妻子整容後用美人計再和他談戀愛

“鳳凰男”一詞其實就是借用了“山溝裡飛出金鳳凰”的俗語,一開始其實它是指那些家境貧困,但又不甘心屈服於現實,而選擇努力向上拼搏的人。可隨着這一類人的曝光,這個詞卻漸漸成爲了一個貶義詞,暗指那些表面心高氣傲,可實則自私且又好面子,同時還想一勞永逸的人。

倘若真的不幸碰到這類人,其婚姻極有可能會是個悲劇,最終因爲三觀不合從而分道揚鑣。可北京卻因鳳凰男而發生了一場復仇案:丈夫殺妻未遂,妻子整容後用美人計誘惑丈夫再和他談戀愛進行報復。

這起2009年發生的案件似乎聽起來有些不可思議,甚至會有人認爲這不是電視劇《回家的誘惑》中發生的情節嗎。但藝術都是源於生活,這種類型的人在現實中只會多,不會少。

陳民出生在一個貧困的小山村中,雖然交通不便限制了當地人的思想,卻沒有束縛住陳民一心想要走出大山的心。懷着這樣的決心,在街坊鄰居甚至是父母的支持下,陳民終於憑藉自己多年的努力,走出了大山,來到了北京。

雖說一開始陳民對未來充滿無限希望,可在北京打拼多年之後,現實的摧殘漸漸磨滅了陳民的耐心。看着周圍人優越的家境,陳民漸漸也被物質迷了心,見自己極爲珍惜的機會,卻在他人眼裡只不過是唾手可得罷了。

內心感到不平衡的陳民意識到,這一切都是因爲自己沒有一個優渥的家境,否則自己絕不會是現在這種狀態。在產生了這個心思之後,陳民萌生了想要傍大款的心思,既然自己已經無法改變原生家境了,那可以找個有錢的妻子啊。

就這樣,陳民開始注意自身形象,並且廣泛交友,經常出席各大聚會,他知道只要是在北京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參加聚會的,一定會碰到一些有錢的單身女子。果不其然,2000年在一次聚會上碰見了單純的富家女汪玥之後,陳民立馬對她使出了渾身解數。

汪玥是北京名副其實的富二代,身爲獨生女的她從小就被父母保護得很好,對周圍人也沒有任何的防範意識,因此當陳民可以引誘她的時候,當下便認爲陳民就是將要與她相伴一生的良人。

可陳民在汪玥父母眼裡,除了模樣之外,沒有一處是讓他們滿意。可此時的汪玥已經被陳民迷得神魂顛倒,即便知道父母堅決反對自己的這段戀情,但還是在2004年與陳民辦理了婚禮儀式。

就這樣,陳民便接着汪玥的這個跳板一躍成爲了“有錢人”的行列,汪父擔心女兒跟着陳民會吃苦,更是直接把陳民空調到自己公司,擔任副總一職。突如其來的財富讓陳民感到有些不真實,貪婪的他更是開始打起了汪家財產的主意。

在汪玥父母因爲一次車禍去世,陳民偶然間看到汪家二老將家中所有的財產都傳給了汪玥之後,慾望膨脹到極致的陳民對汪玥產生了殺意,只要她死了,這所有的財產都將會屬於自己。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汪玥父母已經去世,並且將所有的錢財都傳給了汪玥;同時汪玥與陳民之間並未生育小孩,因此只要汪玥去世,作爲配偶的陳民自然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繼承汪玥所有的財產,這樣自己就能真正獲得有錢人的稱號。

就這樣,在金錢薰陶下已經極度扭曲的陳民,便在2007年2月份,藉以爬山爲由將她帶到一個人流量少的地方,趁其不意直接將汪玥從懸崖上推下去,隨後假稱汪玥失足掉下懸崖,便繼承了汪玥的財產,掌管了公司,過上了逍遙快活的日子。

被推下懸崖的汪玥在奄奄一息的時候被當地山民救了,這時她才從所謂的愛情中醒悟,想着自己如此愛慕信任的丈夫,竟然在父母死後爲了財產而將自己推下懸崖。汪玥下定決心自己一定不會讓這個兇手好過的。

爲了能夠收集到足夠的證據一擊就中,汪玥通過整容將自己變成一個大美女,同之前陳民對自己的一樣的方法取引誘他,同時還在朋友的幫助下造了一個假的經歷,以此來矇蔽陳民的雙眼與猜忌。

就這樣在只剩下人證之外,汪玥已經將陳民的所有犯罪動機已經時候的掩蓋真相都收集到了,於是在2009年11月份的時候,汪玥帶着陳民來到當初被推下懸崖的那個地方時,陳民這才明白了事情所有的經過,對着汪玥瘋狂大喊:“不可能,你被我親手推下去的,這麼高的懸崖怎麼可能還能活!”說完便試圖再次將汪玥推下懸崖。

此時的汪玥在經歷一次生死之後,再也不是當初天真無知的人了,在陳民承認自己的罪行之後,汪玥立即帶着開着錄音的手機跑到人流量多的地方,下山之後就帶着所有的資料立即將陳民告上了法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民利慾薰心,爲了獨佔錢財從而對汪玥產生了殺心,將汪玥推下懸崖。從懸崖高處掉落,陳民不可能不知道這樣會造成生命危險,因此陳民有着非常明確的殺人動機。雖然最終在陳民的主觀意志之外沒有真正導致汪玥的死亡,存在犯罪未遂的情節。但他犯罪動機惡劣,行爲卑鄙,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即便存在一定的減輕處罰,但最終還是會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