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忠孝復興試辦墩柱廣告 議員質疑違法、忽視交通安全

臺北捷運公司近期於車量流大的忠孝復興站,首次推動墩柱廣告。北捷表示,燈箱廣告亮度及設置法源均符合規範。(張立勳攝)

臺北捷運公司連年虧損,去年運輸本業虧損破15億元,爲此也積極拓展業外收入,近期更在車量流大的忠孝復興站4根橋墩,包覆巨幅商業廣告。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趙怡翔質疑,此舉違反「公共設施用地廣告物設置原則」、「光污染管理指引」,且忽視交通安全。北捷迴應,亮度及設置法源均符合規範,試辦1年期間將蒐集各方意見。

趙怡翔批評,忠孝復興是臺北市的重要交通樞紐,周邊不但有2條捷運線、2條交通幹道,行人與腳踏車騎士更爲密集。首次推動墩柱廣告不但違反「公共設施用地廣告物設置原則」,也未進行任何交通安全評估,做法不但粗糙,也顯示蔣市府對交通安全的忽視。

他指出,相信墩柱廣告的原初構想利益良善,提升廣告收益也是北捷的既定方向,但北市府首次同意在捷運墩柱上懸掛具有背光燈的大型廣告,明顯違反「公共設施用地廣告物設置原則」訂定的不得在連續樑柱設置,以及「光污染管理指引」。

趙怡翔痛批,部分新增廣告直接面對車輛駕駛,離車道距離大約1公尺,不但分散駕駛注意,夜間光害問題更可能造成交通意外,北市府也因此收到相關1999陳情。但面對如此嚴重的交通影響,臺北市召集決策會議僅邀請1位交通局官員出席,且事先也未給予該官員任何評估資料,會後也沒要求任何補充。

他要求,忠孝復興該案爲試辦計劃,北市府未來不排除大幅擴展至捷運其他處的墩柱,因此本案務必謹慎評估,日前已召開協調會要求北市府限期內參考國內外相關案例,並彙整專家意見,以完成深入的安全評估,並再考慮未來是否要持續推動。

北捷回覆,墩柱燈箱廣告試辧案,依「臺北市公共設施用地廣告物設置原則」,報請市府同意試辦。試辦期爲1年,期間將蒐集各方意見,做爲後續辦理參考。

北捷說明,且燈箱廣告亮度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光污染管理指引」規範辦理,低於路口周邊其他廣告招牌、電視牆之亮度,試辦結束後,提送建管處納入「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規則」訂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