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遊憩子公司持股遭批 議員支持由市府成立、出資60%
臺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劉彥宜攝)
臺北捷運公司欲成立遊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但臺北市持股40%、北捷60%遭批,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提案,由市府成立遊憩公司並持股60%、北捷40%,並納入府內其他遊憩事業。北捷迴應,北捷持股50%以上纔可以與子公司集團化資源共享。議員批評,北捷是市府單位,不能因爲僅持股40%就和市府區分你我。
遊淑慧14日於交通委員會提案,目前北捷規畫成立遊憩事業子公司,經營受託單位小巨蛋、貓空纜車和兒童新樂園,並由北捷出資60%、市府40%,但考量如此一來子公司就會變成二房東,還營市府超過百億元單位,正當性不足,加上府內還有其他遊憩事業,建議由市府出資60%成大股東、北捷40%,並整合其他遊憩事業經營。
北捷說明,依《公司法》,若北捷持股超過50%,遊憩事業就等於北捷的從屬公司,雙方是關係企業,因此北捷可以集團資源支援子公司,低於50%則相對是獨立法人,在行政、資源共享上無法如關係企業充裕。
北捷表示,且依《臺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市府投資股權直接或間接超過50%,總經理由市府任命並要到議會列席,因此不論市府持股40或60%,直接和間接持股共高達84.25%,仍受議會監督;且持股40%依《公司法》,可以在重大議案行使否決權。
北捷強調,即使北捷對子公司持股60%,但市府對北捷持股73.75%,對北捷還是有絕對控制權,因此仍建議維持北捷持股子公司60%。
遊淑慧批評,提案是希望由市府出資60%,但仍由北捷主導經營,但現在北捷就是坐地起價還要脅議會,不要忘了北捷資源其實還是市府資源,不要和市府區分你我,也不能因爲持股40%就鬧獨立,不提供子公司資源。
民進黨議員洪健益也直言,支持市府持股60%、北捷持股40%,由市府成立子公司經營所有府內遊憩事業也合理,反對其他方案,不然也會令人質疑,北捷堅持持股60%是爲圖利。
北捷總經理黃清信表示,北捷是公營公司,屬市府一部分,總經理也是由市府提名,絕對配合市府,沒有坐地起價,現在也還在討論過程,議會有建議,府內也會重新思考可行方案,將以最終共識執行。
交委會召集人徐弘庭裁示,本案送市府研議,建議北捷和市府溝通,重新說服議員,本案預算表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