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襲臀狼辯雙手受傷「不舉」 監視器「全都錄」戳破謊言

臺北地檢署

44歲洪姓男子去年9月在捷運搭電扶梯時,見前方有女子與友人談話,故意趨前緊鄰女子後方站立,趁機伸手偷摸女子屁股,女子憤而提告,洪男辯稱他雙手韌帶拉傷,無法舉手襲臀,但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依據站內監視器影像,發現他上電扶梯時,姿勢與常人無異,雙手自然擺動,還用手扶握扶手搭上電扶梯,並無雙手「不舉」情形,戳破洪謊言,依性騷擾罪起訴洪男。

去年9月12日上午,洪男在捷運龍山寺站出口電扶梯前,見身着洋裝的女子行走在其前方,並搭電扶梯出站,遂刻意趨近對方,緊鄰她身後站立,趁她面向友人談話之際,伸手觸摸她臀部數次,女子發現有異轉頭向後查看,洪男見狀說「SORRY」,女子嚇到與友人快步離去,事後報警提告。

檢察官調查時,洪男否認襲臀,辯稱他因當天雙手韌帶拉傷到醫院復建,爲了趕快回家,搭電扶梯時,往上層階梯走動,他因腳有退化性關節炎無法繼續向上走,才站在告訴人後方,而且他患有精神方面疾病,有時走路未能注意周圍狀況,加上他雙手受傷,無法舉高,行動不便,不可能觸摸對方臀部,他不知爲何對方突然跑掉,才以英文說「SORRY」。

但檢察官勘驗站內監視器影像,發現洪男上電扶梯時,原本與被害人有相隔至少7層階梯,且當時搭乘人潮不多,多人利用左側行走,而洪走到被害人後方即停止,並有將右手放下靠近對方臀部的動作,隨即被害人突然轉頭查看,並迅速離開,此與一般遭性騷擾的被害人反應相符,加上洪男有向對方說「SORRY」,認定洪有襲臀舉動。

檢察官並依據監視器影像,發現洪男在站內行走及搭電扶梯時,其行走姿勢及速度與常人無異,且雙手自然擺動,在電扶梯上行走時,還以右手扶握扶手,並未出現洪男所稱雙手受傷「不舉」情形,不採信洪男辯詞,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