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破「每個孩子都是寶」謊言

政府正在想方設法鼓勵國人多生小孩的同時,很諷刺的是,小孩被不當對待,甚至凌虐致死的案例卻一再發生,戳破「每個孩子都是寶」的謊言。看來國內社會安全網是破了。

筆者在從事弱勢兒少保護工作及婦女運動的路上,深感政府對相關法制建構總是慢半拍,若非重大社會新聞事件發生,媒體關注,不然這些每天都在上演的人倫悲劇根本不會有人重視。每次面對家庭暴力事件發生,政府的迴應只有說全國布建了多少社福中心、增加多少社工人力、提供多少人次服務的成效,把所有責任加諸在基層社工身上問題是社會安全網健全了嗎?

分析造成家庭暴力及兒少受虐的原因,不能忽略的是家庭經濟來源失去支持和就業問題,事件的成因及預防應統合社政教育衛政勞政警政司法等各部門資源,透過網絡合作模式,串接個案資訊,建立兒少保護資料庫。由於一直未能統合各相關單位,才讓家暴事件始終無法有效預防。

最近幾起兒虐事件更暴露未成年懷孕及教育投資的問題。這幾年15歲至19歲未成年懷孕生子人數一直維持在3000人左右。根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生懷孕統計,近3年有將近3成的孩子因爲懷孕而被迫離開校園。這些孩子需要協助,也可能是潛在的高風險家庭,需要制度性的長期關注。

此外,常被社會安全網漏接的個案,例如孩子的主要照顧者居無定所或離開原居住地的個案,需要跨縣市跨局處的合作網絡纔不會漏接。防暴聯盟最近有個案例,個案原在南部某縣市政府開案提供協助中,但因情事變更,換了主要照顧者並被攜離原居住地,自此失聯、脫離了公部門的協助,直至個案被虐致死始浮出檯面。若政府有橫向連繫網絡,包括地方政府之間、社政和警政之間,就不致於造成遺憾。

對毫無保護自己能力的就學前幼兒,國家應展現更大的公益角色。筆者常發現有些有兒虐紀錄父母,因爲前面的孩子被依《兒童權益保障法規定安置或出養後,剩下年紀更小的小孩常會被父母攜離原住處以躲避社政單位的繼續介入。此時警政單位願意主動搜尋嗎?找到後可強制要求檢視小小孩的現狀嗎?如果父母不願意,社工也無法源要求父母配合。面對家庭暴力,尤其施暴對象是學齡前的幼兒,在立法政策上是否應賦予公權力要求開門檢視,而不是躲在人權帽子下任其自生自滅?

處理家庭暴力事件是一件很不容易的社會工程中央及地方首長請拿出決心,重新檢討家庭暴力防治、兒少保護及社會安全網的建置,不能頭痛醫腳,也不應在新聞事件過後,又回到原點

作者臺灣防暴聯盟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