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特殊兒童” 孩子告贏幼兒園

(原標題:被稱“特殊兒童孩子告贏幼兒園)

本報訊(記者劉蘇雅)家長稱孩子在幼兒園遭受長期虐待,園方全體家長髮布公開信稱孩子“具有特殊兒童傾向”。因認爲公開信對孩子的名譽造成了嚴重侵害,孩子起訴園方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上午,本案二審北京市三中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判決孩子勝訴

牛牛媽媽介紹,牛牛在艾毅幼兒園天通校園學習了兩年半,但一直表示不願意去幼兒園,於是她爲孩子辦理轉園。爲了瞭解孩子在幼兒園的情況,牛牛媽媽希望園方隨意提供兩天的監控視頻

但牛牛媽媽表示,幼兒園最後拿出了孩子最後一天在幼兒園的錄像:牛牛整個上午躲在臥室角落無人看管,下午又被老師虐打,“簡直太觸目驚心了。”牛牛媽媽找到幼兒園維權,園方卻不承認虐待行爲。牛牛媽媽因此通過微信公衆號披露了此事。

而幼兒園在牛牛離園後,向在園內就讀的幼兒家長髮放了一封公開信,否認了虐待行爲的存在,並稱牛牛“具有特殊兒童傾向”,園方安排了專家進行觀察,併爲牛牛所在的班級專門增加了一名教師給予特殊照顧看護。

“我們向教委遞交了全部資料,教委的調查顯示,無法認定暴力行爲的存在。”園方表示,公開信的發佈僅僅是爲了澄清事實,“特殊兒童”本身是個中性詞,並非爲了貶低牛牛。

而牛牛媽媽表示,幼兒園這封公開信顛倒黑白,其影響範圍之廣,已經影響到了孩子的正常生活。“小區裡的一些孩子對牛牛說,‘你有病,我不和你玩’。”五歲的牛牛被貼上了這樣的標籤,牛牛媽媽既心痛又無奈,爲了保護孩子,一家人搬離了原來的小區。

一審被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後,牛牛提出上訴,上午,案件在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

牛牛媽媽表示,在轉到新的幼兒園後,老師爲他進行了專門的心理輔導。“表面上孩子已經有了很大變化,但是卻有了永遠的心靈創傷。”

經審理,三中院支持了牛牛的全部訴訟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園方對牛牛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 J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