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威爾的底氣何來?
陳霞昌
在11月議息會議後的新聞發佈會上,美聯儲主席鮑威爾被問及若當選總統唐納德·特朗普要求其辭職,他是否會同意。鮑威爾斬釘截鐵地迴應道:“不會。”
美聯儲是一個聯邦政府機構,美聯儲主席由總統提名。2018年,時任總統特朗普將鮑威爾提名爲美聯儲主席。那麼,爲何鮑威爾對自己即將到任的頂頭上司、曾經對自己有“知遇之恩”的特朗普態度如此強硬?
鮑威爾的硬氣,主要來自美國法律的撐腰。
191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聯邦儲備法》(Federal Reserve Act),美聯儲由此誕生。作爲美國的中央銀行,它的主要責任包括實施國家的貨幣政策,以促進美國最大就業、穩定物價和維持適度的長期利率等。
對大多數關注美國經濟的人而言,美聯儲是一個整體。但事實是,美聯儲成立的時候,是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位於華盛頓的聯邦儲備委員會(Federal Reserve Board),另一部分是分佈在全美12個不同城市的聯邦儲備銀行(Federal Reserve Banks)。其中,只有聯邦儲備委員會是聯邦政府機構的一部分,但12個聯邦儲備銀行卻不是政府部門,而是非營利性機構。
美聯儲最重要的貨幣政策——公開市場操作,則是由華盛頓的聯邦儲備委員會7名成員,以及另外5位地區聯邦儲備銀行主席組成的貨幣政策委員會決定。
在成員組成上,隸屬聯邦政府的聯邦儲備委員會由7名理事構成,包括主席、副主席、監督副主席,以及其他4名理事。他們分別負責消費者及社區業務、金融穩定、金融監管、支付和清算等事務。所有的理事都是由總統提名,經過國會確認後才能上任。每位理事的任期爲14年,到任後不能連任。理事的超長任期,也是爲了避免政黨輪換影響美聯儲政策連續性。
需要明確的是,理事一旦上任,總統沒有權力罷免。當然,如果理事出現了非常明顯的嚴重錯誤,確實需要罷免其職務,就必須有國會三分之二的成員投票通過纔可以。在美聯儲111年的歷史上,有多位總統提名的理事因爲沒能獲得國會通過而失去任命,但從未有過一名在任理事進入被罷免的程序,更不用說真的被罷免。
除了來自法律的保護外,還有法官判罰先例的影響。
1935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漢弗萊遺囑執行人訴美國”一案中認爲,國會在《聯邦貿易委員會法》中制定保護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不因正當理由而被解僱的條款,並沒有違反憲法規定的權力分立原則。這一決定爲總統的憲法免職權開闢了一個例外,即獨立、兩黨、多成員機構的負責人“既不履行政治職責,也不履行行政職責”時,總統不能隨意解僱他們。美聯儲作爲美國聯邦機構的一員,也被視爲受這一先例保護的機構。
既然法律上總統很難罷免美聯儲主席,那爲何特朗普又三番五次對鮑威爾施加壓力?
最近,包括前特朗普白宮顧問麥克加恩在內的多位律師呼籲,恢復總統可以隨意解僱聯邦機構負責人的權力。他們的請願得到了美國商會、幾位共和黨州檢察長和不少保守派非營利組織的支持。這些支持者認爲,今天的聯邦機構比1935年最高法院對漢弗萊的“漢弗萊遺囑執行人訴美國”一案的核心——羅斯福新政時期的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要強大得多。
考慮到如今美國最高法院多位法官來自特朗普的任命。如果最高法推翻“漢弗萊遺囑執行人訴美國”的判例結果,那意味着特朗普將擁有解僱美聯儲主席的權力。
此外,儘管《聯邦儲備法》規定,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美聯儲理事不得被免職。但它並沒有明確規定,總統不能將美聯儲主席降職爲普通理事而重新任命新主席。也就是說,特朗普雖然不能剝奪鮑威爾美聯儲聯邦儲備委員會理事的資格,但是,把鮑威爾從主席降職到普通理事,是有議價空間的。
但考慮到鮑威爾的美聯儲主席任期到2026年結束。在最近的兩年內,以上“解僱”鮑威爾的理由都不太可能實現。鮑威爾的主席職位,還是比較穩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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