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施工未防護跌落「污水廠沈澱池」!遭令停工:最高罰30萬

北市一處迪化污水處理廠,今上午發生一起意外事故。圖爲現場畫面。(圖 / 劉詠韻翻攝)

臺北市酒泉街一處迪化污水處理廠今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意外事故,1名委外廠商作業時不慎跌落沈澱池,消防獲報趕抵,隨即進行抽水作業。臺北市勞動局表示,到場稽查發現委外廠商未依法採取防護措施,防止工人墜落,可裁罰3萬至30萬元罰鍰,並已要求停工;臺北市工務局表示,將依契約檢討廠商責任及罰處。

臺北市勞動局說明,年約40歲的迪化污水處理廠委外操作廠商張姓員工今上午11時,爲清潔溢出水沫而開啓二沉池浮渣收集蓋板,卻不慎掉落約10米深的池內,處理廠正將排水系統開至最大並架設幫浦抽水,以利119人員救援。

臺北市勞動局主任秘書康水順表示,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僱主針對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應設置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如有作業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等拆除,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遭致危險的措施。

但康水順指出,勞動局派員到現場確認,沉澱池本身設有護蓋,並無違法,但因工人作業,將護蓋掀起,委外廠商卻未依法採取防護措施,以避免工人墜落,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依法可裁罰3至30萬元罰鍰,後續將請委外廠商等相關當事人製作筆錄,並收集資料,再開會決定確切裁罰金額。

臺北市勞動局表示,已先令二級沉澱池5號池局部停工,等復工計劃送勞檢審查合格後,才準復工。

迪化污水處理廠長黃邰聰表示,臺北市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已要求操作廠商暫停蓋板周邊區域清潔作業,並全面檢討相關安全設施、人員裝備與作業流程,在確定安全無虞前,不得再進行浮渣收集蓋板清潔作業。

衛工處強調,將徹底檢討此次工安意外及辦理改善,並依契約檢討廠商責任及罰處,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