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帶女童撿回收 9個月才撤照

高雄陳姓保母去年8月遭家長揭發,竟帶收託的幼兒外出撿回收。圖/個案家長提供

去年8月高雄有家長將1歲半女兒送託陳姓保母,卻被保母帶去撿回收物,經媒體披露後引起議論,但社會局遲未將保母列入違規名單,仍能繼續接受託育。社會局指經專家會議,認爲陳姓保母確實違反兒少法,已廢止保母登記、罰鍰6.6萬元並公佈姓名。但議員批,事發時就應該要求保母暫停收案,結果拖了9個月才撤銷保母執照,社會局有必要全面盤查不適任的保母。

高市社會局說明,去年受理此案後,隔天就函文保母要求限期改善並着手調查,但保母不配合提供資料且說詞反覆,拍到保母帶兒童撿回收畫面的民衆也不願提供拍攝日期及資料,因調閱監視器及訪談相關人均缺乏證據,貿然公佈保母姓名恐會影響其工作權及名譽權,由於蒐集事證不易,才耗費時日。

社會局亦查這名保母是否將孩子獨留家中,但考量獨留兒童舉證困難、缺監視畫面,今年3月27日召開會議,決議以保母讓2童處於馬路危險環境,違反兒少法理由裁罰6.6萬元,事後廢止保母登記,下架登記資料。

個案家長表示,去年3月透過房東朋友介紹,將女兒託給持有合格保母登記的陳姓保母,後來鄰居反映保母帶女童外出撿回收物,由於陳姓保母屢勸不聽,他們選擇解約,卻被索討違約金,一氣之下才上網爆料。另有家長爆料,曾託陳姓保母幫忙帶小孩,但至昨天,發現陳姓保母仍在衛福部托育媒合平臺的合格保母名單內,「政府沒有預防及淘汰機制,難保不知情的父母會找上這名保母托育小孩」。

記者前往陳姓保母住處查證,大門緊閉。鄰居說,陳姓保母仍有在照顧嬰幼童,但去年案發後,就沒看過她再帶托育童撿回收物。

市議員張博洋說,社會局去年8月發現此案,就應暫停保母收案,結果事證明確的案件,拖9個月才決定撤銷保母執照,「我要強烈表達譴責」。

高市社會局表示,去年案發後已函令保母限期改善,居託中心多次無預警訪視,都未發現保母再帶孩童撿拾回收物;經召開專家會議,認定陳姓保母違反兒少法條,已依規定廢止保母登記、罰款並公佈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