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案「嫌疑食品怎認定」吵翻 蔣萬安:北市1個月內提更嚴格標準

臺北市長蔣萬安11日到臺北市議會,以「出養童遭居託人員虐待案檢討及策進作爲、寶林茶室中毒事件及近期相關食安事件」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答覆。(王英豪攝)

臺北市長蔣萬安11日到臺北市議會,以「出養童遭居託人員虐待案檢討及策進作爲、寶林茶室中毒事件及近期相關食安事件」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答覆。(王英豪攝)

寶林食物中毒案發生後,對於「嫌疑食品」如何認定,近日成爲中央與地方攻防焦點。臺北市市長蔣萬安11日上午進入議會,針對寶林案專案報告並備詢時指出,直言24日衛生局前往查驗時,已經沒有前幾天的食餘,當時也並未被認定是食物中毒事件,中央也對「嫌疑食品」沒有明確規範。不過蔣也允諾,1個月內衛生局也會提出北市府自己的認定標準。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顏若芳質疑,衛生局24日在前往寶林茶室稽查時,就已經接獲疑似食物中毒的民衆,是食用炒粿條與香蘭葉茶,爲何衛生局前往稽查的時候,並未針對兩項餐點的食品的原料列爲「嫌疑食材」?顏強調,日前高雄某冰店出現食物中毒案例,高市衛生局也是針對案例食用的原料進行查扣。

對此蔣萬安則解釋,24日當下並未有人死亡,且寶林案也尚未被列爲食物中毒案件,當下衛生局也針對環境及生物跡證採樣,中央食安法也並未針對「嫌疑食材」明確規範。蔣強調,如果知道什麼是嫌疑食材,26號中央去採檢時,也不會把35項所有食材醬料全部帶回,「當時我們沒有食餘,也沒有符合食物中毒的,各縣市做法都類似。」

民衆黨議員陳宥丞則指出,嫌疑食材以中央的法規來說,確實沒有明確定義,但中央在修法之前,地方必須要超前部署,食安疑慮纔有可能亡羊補牢。對此蔣萬安也認同,並舉例北市在食安事件後,勒令停業的標準也是超前中央法規。

不過陳宥丞也要求,在中央法規尚未訂定完善的情況下,北市府可以先行超前部署,無論是訂定SOP、參考辦法,或是制定自治條例,都能提前做把關。對此衛生局長陳彥元則允諾,會依照議員建議研討,且日前在專家會議上也有提及相關議題。蔣萬安則允諾,1個月內提出結果送交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