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前警政署長陳家欽曾去「88會館」 名嘴吳子嘉獲撤告不起訴

吳子嘉(本報資料照片)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今年3月在網路媒體爆料,指現任警政署長黃明昭及前任署長陳家欽,都去過涉及地下通匯案要犯郭哲敏的「88會館」,事後黃、陳2人均委任律師向臺北地檢署控告吳子嘉加重誹謗罪。事後吳在電子報及網路直播節目上澄清,陳家欽爲了息訟止爭,因此具狀撤回告訴,北檢26日不起訴吳子嘉。至於黃明昭提告部分,北檢仍在偵辦中。

今年3月22日,吳子嘉在網路節目指他掌握消息,前任及現任警政署長陳家欽、黃明昭都去過「88會館」,各界譁然,陳、黃認爲吳指述內容毫無根據、誇大不實、譁衆取寵,以破壞他人名譽作爲提升節目流量的手段,已嚴重傷害2人名譽及警界形象,均對吳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其中,黃明昭聲明他絕未曾去過88會館,如曾涉足,將辭去警政署長一職,強調警政署對於涉入88會館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之官警,均秉持勿枉勿縱精神,經調查事證明確者均已懲處或調職,疑涉不法部分,並報請檢察機關深入查處,若他曾涉足88會館,豈敢嚴正查辦。

本案是吳子嘉第2次因評論「88會館」案挨告,吳去年曾在政論節目上影射商界人士「茶壼邱」專做「警察公關」,還提及郭哲敏送邱千萬賓士車、影射有不正利益關係。邱控告吳妨害名譽,據悉吳事後透過管道向邱道歉,獲邱同意和解撤告,北檢今年初不起訴吳。

至於「88會館」事件,去年2月警政署政風室接獲檢舉,指郭哲敏與警界關係密切,疑有警界高層包庇,移請臺北地檢署偵辦,目前北檢及新北檢仍以「他字案」持續蒐證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