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騎車逛大街丟炸藥自嗨 竟被巨響嚇到摔車

男子夜騎機車點燃丟擲爆裂物,自己被轟然巨響嚇到摔車倉皇逃逸,檢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起訴 。(資料照片)

中市卓男在網路以500元買到20枚爆裂物,他今年3月間深夜騎機車帶2枚出門,行經后里區突然引燃1枚並丟擲,豈料,竟威力強大,發生轟然巨響、冒出濃煙,他嚇到摔車倒地,不顧另枚掉出遺留現場,即慌忙騎車離去,經人發現報警,卓男到案辯稱他只是買爆竹,不知這麼嚴重。臺中地檢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

41歲卓男在今年1月中旬在網路平臺以500元購買20枚具有殺傷力及破壞性的點火式爆裂物20枚,3月24日深夜攜帶2枚騎機車出門,行駛經后里區復興街附近,突然引燃1枚丟擲出去,豈料,爆裂物竟發出轟然巨響,並冒濃煙,他竟受驚嚇騎車失去平衡而人車倒地,他藏放在口袋的另枚掉落現場。

尾隨而來的男騎士目睹爆炸現場,撿起遺落爆裂物丟到旁邊停車場入口,卓男倉皇未撿回即騎車離去,廖姓路人見狀報警。警方到場,查扣該枚爆裂物,送鑑定結果竟具有殺傷力即破壞力。

卓男涉犯非法持有爆裂物重罪,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卓男到案,承認該爆裂物是他購買的,並引爆其中1枚,但辯稱,他在網路只是買「水雷爆竹」,並不知道鑑定出來會這麼嚴重。